近日从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为深入推进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意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正在酝酿制定推进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并拟于明年在全国推行。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建立“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是贯彻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力抓手。
近年来,部分省市积极探索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促进了党管人才工作的落实。如山东、浙江、江苏、江西、成都、南通、宜昌、抚顺、南昌等省市均有一些各具特色的做法,在发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指挥棒”作用方面迈出了较大步伐。但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对于如何科学合理地设置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指标体系、增强考核方式的可操作性、加大社会评价的比重以及与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相衔接等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正在酝酿制定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将进一步明确考核的范围和对象,考核指标体系力求做到简便易行、突出重点,并注意考核成本,运用好考核结果。(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