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秋季起,福鼎市教育系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福鼎全市118所农村中小学按照小学生生均500元、初中生生均1000元的营养补助标准全面开餐,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校校有食堂。
为解决农村中小学生就餐难问题,福鼎市政府投入资金2130万元建设了14个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舍与食堂,建筑面积达18万余平方米。各学校还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将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统一规划,以解决其午餐和晚餐问题。从今年春季起,福鼎市决定提高省定寄宿生最低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最低生活补助费从省定寄宿生最低生活费补助标准的1元提高到2元,低保小学生每生每天从2元提高到4元,低保中学生每生每天从3元提高到5元。每年以在校天数250天算,小学生人均补助500元(低保家庭生1000元),初中生人均1250元(低保家庭生2500元)。
福鼎市教育局不仅将营养餐工程开展情况列入各学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对营养餐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营养餐提供情况也进行重点审计,建立了督察考核制度,将爱心营养餐工程的实施工作,列入学校、校长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多方合力,齐心共管,共同打造“校校有食堂,餐餐有营养”的学生营养餐“福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