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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添加时间:2013/4/5 10:57:46    点击数:1250    作者:    来源:福鼎人才网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我市今年将全面推行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项目减免等惠民措施。

  “活着住不起房,死了入不了墓”。近年来,我国房价不断走高,而墓地的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在网络上搜寻“墓地”这两个字,出现最多的新闻便是某地墓地价格多少万多少万。而不止在墓地方面,随着殡葬服务行业的发展,社会上一些地方殡葬服务行为不规范、殡葬用品和经营性墓地价格偏高等问题也逐渐显露。这带给群众最明显的便是经济压力。福鼎此次减免等措施,可以说是减轻了困难群众的负担。

  据了解,此次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对象是,具有我市常住户籍,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火葬,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城乡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和肢体残疾人,一级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和其他民政部门认定的弱智群体以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遗体。

  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项目有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360元);普通车辆遗体接运费(240元);遗体消毒、人工收敛、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300元);遗体袋(100元);一般格位骨灰寄存费(一年100元)以及200元的骨灰盒,以上项目共计可最高免除1300元的费用。

  “殡葬服务是涉及民生的重要服务,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道,此次仅城乡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就惠及700多人。此外,为了加强收费管理,确实维护群众的利益,清明节期间,该局开通便民监督电话7853425。

  据了解,今年我省正式实施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惠民举措。而我市早在去年7月1日起,就已实行了公益性骨灰楼建设资金补助和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项目减免(乡镇(村)每建设一处公益性骨灰楼(堂)给予补助8万元)。今年我市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参考省下发的文件,扩大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免除对象和免除项目范围,以进一步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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