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审批工作解冻 退休待遇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
昨日从编办部门获悉,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福建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日前下发通知,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审批工作正常开展,不再实行冻结。
通知称,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冻结通知下发之日前招收并已入编的人员视为“老人”,若所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其退休待遇实行“老人老办法”;解冻后新招收人员视为“新人”,若所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退休待遇实行“新人新制度”。
据编办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只针对下一阶段进行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人员,未进行转企改制的则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