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浏览 > 首页 > 新闻资讯
信息检索:  搜索    人才搜索
新闻中心
您目前浏览 > 首页 > 新闻资讯 > 焦点资讯 >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12/11 21:44:56    点击数:1050    作者:    来源:福鼎人才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12月11日

发表评论
目前共有 0 条评论
特别声明: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请先 登陆注册
验证码:

福鼎人才网广告
最新评论
Copyright(C)2003-2021 本站由福鼎市雅索软件公司负责运营 / 常年法律顾问:福建惠尔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0593-6122009 E_mailto:webmaster@fdren.net
国家版权局证号:闽作登字13-2008-L-0517号
国家信息产业部ICP备案号:闽ICP备190011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