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市运管所、火车站派出所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时间为12月7日至春运期间,重点针对我市无客运资格证运营、拒载、拼客、挑客、绕行、宰客、不使用计价器、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不向乘客出具车票等违规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交通部13号令等相关规定给与处罚。
据悉,目前,出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已有条不紊地开展进行。通过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出租汽车违章违规行为,树立出租汽车的良好窗口形象,为市民和乘客营造一个文明舒适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