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一直随身携带,账户内的2.1万元却不翼而飞。10月9日,在宁德核电上班的赵先生向宁德晚报福鼎新闻热线7838777反映,遭遇这件稀奇事儿的他向当地警方报案时,却被告知无法立案。
卡内钱款被分10次异地取走
来自甘肃省平凉市的赵先生说,9月14日,他用在福鼎办理的一张建设银行储蓄卡,到秦屿镇文渡工业区一建设银行取款机取款时发现,卡里整整丢失了2.1万元。
心急如焚的他赶紧提取存取款详单,发现这2.1万元被分成10次,经异地跨行被取走。赵先生感到万分蹊跷,他的银行卡、身份证、钱包等物品始终随身携带,并未借用给他人,密码也没有人知道,怎么竟会白白丢失了2.1万元呢?
次日,他便向福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民警怀疑是盗窃案,便转移到刑侦大队。9月25日,当他到刑侦大队了解案情发展时,却被告知无法立案。
取款地在甘肃,福鼎警方表示无权管辖
对此,刑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民警了解该案后,通过诸多努力,查询到这笔钱是在赵先生的老家甘肃平凉被取走的。由于是跨省跨行取款,通过福建省内银行甚至当地银行也无法查询到取款人具体是在哪一台取款机上操作的。而只有调查到这台取款机,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才可获取取款人信息。
民警进一步介绍,要查出该取款机,可通过上海银联中心获取。但是,尽管银行卡所在地是福鼎,由于其被取款地是在甘肃平凉,按有关规定,只能在被取款地报案,福鼎警方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所以,民警建议赵先生,可向甘肃省平凉市公安机关直接报案,或者自行向上海银联中心查询该笔钱款具体取款机信息后,向甘肃省平凉市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尽快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