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暨可移动文物普查业务培训会议,副市长陈梅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根据国务院部署,我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 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时间从2013年7月开始,到2016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会议强调,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之后,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又一项国情国力调查,我市可移动文物种类比较丰富、数量也较多,文物、档案、教育、民政、宗教等系统都保存着一定数量的文物。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馆藏的可移动文物数量有230多件(套),其中三级以上珍贵文物近200件(套),占可移动文物总数近90%。
会议要求各乡镇要主动做好文物普查的组织配合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职责,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开展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协调工作。
据悉,会后将进行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