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6月底,福鼎市慈善总会被列入福建省2011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这也是闽东地区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公益性社会团体。那么,今后福鼎市企业纳税人向福鼎市慈善总会捐赠,均可在国家规定的比例内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此举将极大推动福鼎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规定,企业纳税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也就是说企业纳税人向没有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相关资格的社会团体发生的捐赠支出,企业在发生支出的同时还要承担这部分的企业所得税。这是福鼎企业界在支持福鼎市慈善事业发展时,大部分企业纳税人存在的顾虑。
为了打消企业的这一顾虑,福鼎市地税局一方面组织人员摘编相关文件中关于慈善捐赠税前扣除的认定、计算、扣除等内容,编制成宣传材料,通过各种渠道送达纳税人,引导纳税人为社会慈善事业多做贡献;另一方面提供相关政策辅导和咨询服务,力所能及为福鼎慈善总会申请申报全省公益性社会团体资格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