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浏览 > 首页 > 新闻资讯
信息检索:  搜索    人才搜索
新闻中心
您目前浏览 > 首页 > 新闻资讯 > 焦点资讯 > 正文

福建对人才给予购房价格优惠

添加时间:2010/10/29 20:19:44    点击数:2431    作者:    来源:中国广播网
        福建日前出台人才限价房政策,对人才给予购房价格优惠。人才限价房的销售价格由省物价局参考周边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70%至80%的比例核定。 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的《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在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本人和配偶没有私有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购买限价房申请:一是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福建省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海西创业英才;二是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2000年5月以来从海外、省外引进的人才优先考虑;三是机关和参公单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另据福建省福建省公务员局透露,福建将把试点小城镇重点建设项目紧缺急需人才列入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对试点小城镇申报的引智项目予以优先保证,在经费安排上给予倾斜。
发表评论
目前共有 0 条评论
特别声明: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请先 登陆注册
验证码:

福鼎人才网广告
最新评论
Copyright(C)2003-2021 本站由福鼎市雅索软件公司负责运营 / 常年法律顾问:福建惠尔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0593-6122009 E_mailto:webmaster@fdren.net
国家版权局证号:闽作登字13-2008-L-0517号
国家信息产业部ICP备案号:闽ICP备190011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