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4月1日,全国已有重庆、陕西、上海、山东、深圳、北京、天津等7个省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重庆上调至1250元、上海上调至1820元。此次多地集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再次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最低工资标准是高是低?该怎么调?
劳动者:最低工资上调感受各不同
来自重庆市潼南县的夏友国在主城区一家机械制造企业工作,因为自身拥有熟练的焊接技艺,每月的工资收入在3000元到3500元之间,远高于重庆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虽然我的收入并未和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挂钩,但是以往每次政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老板为了留住熟练工,都得相应给我们涨工钱。”夏友国告诉记者。
记者在上海、重庆、西安等城市的劳务市场走访发现,大多数像夏友国一样的劳动者,期望收入和实际收入都要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特别是对于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对他们是强有力的保障。
对于多数劳动者而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意味着收入实打实的提高。但是对一些灵活就业关系的劳动者如实习期的学生的权利保护就比较困难。
企业主:宁愿花钱招工不愿工资频繁上调
采访中记者发现,各地企业要想真正招到工人,大都得给出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水平。但即便如此,多数企业主表示,宁愿花更多钱招工也不愿最低工资标准频繁上调。
由于最低工资与企业多项其他用工成本直接挂钩,因此带来企业用工成本的上涨往往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幅度。苏群是重庆一家从事摩托车配件制造企业的老板。他给记者算了一笔成本账:虽然今年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只上涨了200元,但是作为企业来说除了本身工资支出的提高以外,由于职工医疗期待遇、试用期待遇、失业保险基数都与最低工资直接挂钩,用工的人均成本至少增加300元。“所以即使我们得付出远高于最低工资水平的成本来招人,也不愿政府频繁大幅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苏群说。
人社部门:最低工资调整是平衡利益过程
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最低工资收入的法律制度,是一种适用于全行业的国家标准。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应该警惕一些企业只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的问题。最低工资标准是“底线”,而不是“标准线”。企业发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条“红线”,但这并不代表只要按这个标准给职工发工资就行了。
即便如此,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也不能动作太大。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看似不大,但是由于附着了太多其他因素,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例如职工医疗期间待遇、试用期待遇、死亡后的赡养标准以及部分省份的失业保险基数均与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挂钩,企业的负担会增加得更多,利润空间也会被进一步压缩。
除此以外,调整最低工资时平衡区域间差距也是有关部门的重要考量标准。外商投资者往往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投资环境考察的主要因素,而劳动力的流动也时常将各省的最低工资拿来做比较,因此各省为了确保招商引资和吸引足够劳动力流入,有时即使测算出的最低工资水平较高或较低,也被迫与周边省份保持基本一致。
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大幅上调空间?
没那么简单!
有人认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会增加企业负担,有人认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大幅上调空间。而实际上,单谈任何一种观点都是有失偏颇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没那么简单。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是民生政策。最低工资标准是派遣企业制定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因此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会让这部分劳动者直接受益。但由于附着了太多其他因素,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提高得过慢过少,会影响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甚至出现用工荒。但如果提高得过快过多,则会加重企业负担,可能导致企业裁员,从而不利于稳定和扩大就业;如果上调幅度超出当地经济承受能力,还会影响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如果调整过于频繁,则会干扰市场的正常运行等。因此,最低工资调整的最终目的是要让企业能够得到发展,让职工工资也能够有所提高,达到双赢的局面。
答疑解惑
最低工资标准如何制定?
记者采访了上海、重庆、陕西等省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就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问题做出解读。
问题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答: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最低工资收入的法律制度,是一种适用于全行业的国家标准。按照统一要求,最低工资的测算有两种方法:比重法与恩格尔系数法,两种方法均参考上年度当地人均生活费用、职工个人社保公积金费用、全市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失业率、赡养系数等六个指标,根据不同的测算公式,综合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问题二:最低工资标准为什么有月薪和时薪两种形式?为什么将时薪用正常工作时长折算后超过月薪数量?
答:最低工资标准的月薪针对全日制职工,而时薪针对非全日制职工。按照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非全日制工作指一天工作不超过4个小时,一周不超过24小时,因此不能按照全日制工作的工时进行折算。
问题三:最低工资标准是由哪些部分构成?“三险一金”是否包括在最低工资里?
答: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其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因延长工作时间而获得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险一金是否包括在最低工资内,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从各地公布的情况来看,除北京、上海明确最低工资标准都是剔除了“三险一金”后的净收入,其他省份均将三险一金包含在最低工资内。
问题四: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哪些行业?
答: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试用期、熟练期、见习期内的劳动者。
问题五: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人力社保部门将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额度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