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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一女会头非法吸收会款1400多万元 在家中落网

添加时间:2011/3/13 20:13:48    点击数:3870    作者:    来源:福鼎人才网
警方提醒:民间“标会”风险大

宁德网消息 (记者 孙丽晶 通讯员 谢发树) 近日,福鼎市一名非法组织民间标会52场,向400多名群众非法吸收会款,造成群众经济损失达320多万元的女“会头”陈某仙在福鼎落网。福鼎警方提醒,“标会”是非法的,有的“标会”已经演变成高风险的高利借贷,市民要谨慎。

“会头”家中落网

11月份以来,福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由于会头陈某仙一夜之间“倒会”,其交纳的会钱血本无归。11月18日,福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群众报警,在陈某仙家中,成功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400多万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仙抓获归案。

经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仙现年53岁,是福鼎市山前街道人。2009年3月至2010年9月间,陈某仙以民间互助会形式,共组织民间互助会52场。2010年1
1月陈某仙“倒会”,致使部分已交纳会钱的“会脚”血本无归。

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参与陈某仙民间互助会的人员多达460人次,该案涉案金额高达1400多万元,造成群众直接经济损失达320多万元。该案件还被福建省公安厅列为2010年督办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仙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福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正全力查办此案。

拆东墙补西墙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陈某仙是福鼎市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1994年,她在福鼎市城区购买了一栋房子,欠下了几万元钱。于是,陈某仙就想到了组织互助会、做“会头”赚取其中的利息差,从而周转资金。然而,令陈某仙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原本以为可以利用做“会头”先收来的会钱还掉买房子的欠款,但没多久,陈某仙的互助会就出现了“会脚”标了会,领到钱后“跑会”的情况。

这让犯罪嫌疑人陈某仙一下子陷入了更加窘迫的境地。没有其它生活收入的陈某仙只好“拆东墙补西墙”,通过再组织互助会来填补上一个标会产生的资金空缺。于是,十几年下来,做“会头”组织互助会成了陈某仙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仅2009年到2010年,短短的一年时间,她就组织了40场的民间互助会,几乎每天都要组织“会脚”标会。而她欠下的钱也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今年11月份,陈某仙再也没有办法付给“会脚”会钱,她的互助会就这样彻底崩溃。

据福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刘德峰介绍,犯罪嫌疑人陈某仙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同时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以假象取得别人信任

据民警介绍,近年来,福鼎市“标会”活动愈演愈烈,参与会众越来越多,融资金额也越来越大,“标会”的利息越来越高,大大超出了互助性质范畴,演变成高风险的高利借贷。互助会因为缺少信誉担保而极易“倒会”,不少“标会”实际上已成为非法集资行为,行为人已涉嫌构成犯罪。

近年来,公安机关还侦破一些利用民间“标会”进行诈骗的案件。此类案件中不法分子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一般比较亲密,多为亲戚朋友、街坊邻居,或是熟人带熟人,受害对象大多是具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女性。不法分子多数表现出手头大方、经济周转灵活,信誉好,以假象取得受害者信任。受害者明知民间借款风险很大,但被高利息所引诱,往往掷下血本。“标会”中,“会头”往往对“会脚”虚构事实,谎称“会钱”被其他“会脚”标去,实则全部自己拿走,等到无法隐瞒时,则称“倒会”或逃之夭夭。

对此,警方提醒,“标会”是非法的,市民不要被高利息所诱惑,而蒙受大损失。一旦“会头”出现躲避赖账现象或存在欺诈手段时,受害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以便通过法律途径尽可能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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